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文件
苏金融办复[2013]271号
关于同意江阴周庄金属合约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新增铝棒、白银、镍交易品种的批复
无锡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关于江阴周庄金属交易中心新增铝棒、白银、镍交易品种的请示》(锡金融办[2013]5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 同意江阴周庄金属合约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新增铝棒、白银、镍交易品种。
- 你办要加强业务监督管理,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省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2]5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28号)和《江苏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苏金融办发[2013]48号)等相关要求开展业务。
特此批复。